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于1955年2月成立,它的前身是陕西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1950年8月,陕西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西安顺利召开,选举产生了陕西省第一届协商委员会,马明方为协商委员会主席,张邦英、韩兆鹗、孙蔚如为副主席,委员58人,常务委员21人。1952年11月,陕西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选举潘自力为协商委员会主席,李合邦、韩兆鹗、孙蔚如为副主席,委员61人,常务委员23人。
唐河县人民政府是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唐河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唐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南阳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唐河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唐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